1、
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仪器设备不在维修之列。
2、
为了避免造成维修延误的情况,当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请仪器设备管理人及时与学院资产管理员联系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表》上报设备管理科。
3、
在未经设备管理科审批同意,学院自行组织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后果学院自行承担。
4、
仪器设备维修询价和组织维修工作统一由设备管理科负责。
5、
在仪器设备维修验收时,使用单位需将已更换的仪器设备损坏部件交由设备管理科收回。如未能提供所拆卸的已损坏部件,设备管理科将不予以报销由更换该部件所产生的费用。
6、
《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表》(附件1)填表注意事项:
(1)设备管理人需详细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表》中“损坏原因及故障情况”栏并签字。
(2)上报前请各学院资产管理员认真复核填写内容,确定无误后签章上报设备管理科,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7、《东北农业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表》中的相关仪器设备数据可以到东北农业大学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上查询,网址为
http://zcgl.neau.edu.cn/。
8、相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gzc.neau.cn/fwzn/index.aspx。
9、仪器设备维修及验收联系人:刘程国,电话:55190395。